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是指海關對與進出口貨物有關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以下統稱知識產權)實施的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規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有效期是10年。在知識產權有效期內,企業可以續展。備案之后,全國直屬海關均可以直接從網上查詢備案信息,海關在進出口貿易監管中一旦發現進出口貨物有侵犯企業已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嫌疑的,立即主動通知相關權利人,啟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程序。
知識產權權利人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申請備案;申請備案的,應當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注冊地或者國籍等;
(二)知識產權的名稱、內容及其相關信息;
(三)知識產權許可行使狀況;
(四)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行使知識產權的貨物的名稱、產地、進出境地海關、進出口商、主要特征、價格等;
(五)已知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的制造商、進出口商、進出境地海關、主要特征、價格等。
前款規定的申請書內容有證明文件的,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附送證明文件。
備案需時:海關總署應當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備案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備案的,應當說明理由。
知識產權海關備案的好處有以下三方面:
1、 備案是企業獲得海關主動保護的前提條件。在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實踐中,大量的案件是海關在監管中主動查獲的。但根據《保護條例》的規定,知識產權權利人如果事先未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進行備案,海關即使發現侵權貨物即將出入境,也無法啟動主動保護措施,既不能主動中止其進出口,也無權對侵權貨物進行調查處理。
2、事先備案可緩解企業繳納擔保金的資金壓力。根據《保護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的規定,當企業申請海關扣留侵權貨物時,需繳納一定的擔保金。如果企業已進行事先備案,則可以享受一定的優惠政策,可以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3、備案有助于讓海關提高鑒別能力。由于權利人在備案時,需要提供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狀況、權利人的聯系方式、合法使用知識產權情況、侵權嫌疑貨物情況、有關圖片、照片等信息,便于海關在對貨物的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并主動予以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