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因此對它們的保護期有不同的法律規定。
著作人身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是與特定的人身相聯系的權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護,沒有時間的限制。發表權的保護期較為特殊,它與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保護期相同。
著作權財產權的保護期,根據作品性質和著作權主體的不同,其保護期規定如下。
1.作者為公民的期限
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期限
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3.特殊作品的期限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及攝影作品,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品首次發表后50年。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筆名、化名或者未署名發表,難以確定作者確定身份的情況。如在50年內確定了作者,則其著作權的保護期按所述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