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作品,哪些作品可以申請保護?
通過作者的創作活動產生的具有文學、藝術或科學性質具有獨創性而以一定有形形式復制表現出來的智力成果。根據大多數國家的版權法(見著作權)和主要國際版權公約的規定,可以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包括小說、詩詞、散文、論文、速記記錄、數字游戲等文字作品;講課、演說、布道等口語作品;配詞或未配詞的音樂作品;戲劇或音樂戲劇作品;啞劇和舞蹈藝術作品、繪畫、書法、版畫、雕塑、雕刻等美術作品;實用美術作品;建筑藝術作品;攝影藝術作品;電影作品;游戲作品;與地理、地形、建筑 、科學技術有關的示意圖 、地圖、設計圖、草圖和立體作品。